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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emy714 於 2020-4-2 13:05 編輯
我知道大家都因為上次的九周年活動及本次的返場活動
都會發文來獲取任務給予的抽獎機會
但因部分會員會採取在「遊客、踹共!」、「冰楓精神療養院」、「哈拉打屁」...等版塊發文
且為了活動說明第5條
「遊客、踹共!」、「冰楓精神療養院」、「哈拉打屁」發文無法計入【途徑1】中,若您當日僅在上述版塊發文並領取獎勵,則您的獎勵會於24小時內扣除;
*上述版塊若有發放回帖獎勵,且總獎勵金額 >40則可列入計算*
會發放回帖獎勵來符合活動資格
但論壇並沒有"強制規定"領取回帖獎勵"必須"給予評分吧?
如果有,那我一定給予評分獎勵,但如果沒有
我之前就有說明過:
評分功能是會員覺得您的文好壞來進行評分
喜歡、有幫助 他們就會給你
不喜歡、沒有用 他們就不會給你
甚至覺得寫不好 就會扣分
這點是由會員自身的感覺來給予評分,不能強求
所以請不要在私訊會員為啥領取回帖獎勵沒有給予評分
而且仔細想想為了領取回帖獎勵而評分,基本上不就違反總版規第28條的規定嘛?
28.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
雖然備註是說"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
但利用評分換取回帖獎勵基本上也是一種交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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