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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中美人 by 西爾維婭·普拉斯

2019-10-25 21:23

  「我真高興他們快死了。」
  希爾妲打了個呵欠,弓起她那纖細如貓足的手腳,將頭埋入臂彎,繼續趴在會議桌上睡覺。一束膽汁綠的稻草黏在她的眉毛位置,真像一隻熱帶鳥。
  膽汁綠,這是今年冬季的促銷色,但希爾妲一如往常,比流行搶先了半年。膽汁綠配黑色,膽汁綠配白色,膽汁綠配上遠房近親的尼羅綠。
  吹捧時尚的文案,金玉其外,虛有其表,在我的腦袋裡像魚一樣吐出泡泡,浮上水面時啪的一聲,爆出空洞的原形。
  我真高興他們快死了。
  我暗自咒罵自己走霉運,怎麼在旅館的自助餐廳巧遇也正抵達的希爾妲。我昨天太晚睡,腦筋遲鈍,想不出回房間的好藉口,比如忘了戴手套、手帕、傘或筆記本之類的,結果下場就是不得不和她走上一大段枯燥乏味的路,從旅館的霧狀玻璃大門,到位於麥迪遜大道,敝公司那片貼著草莓色大理石板的門口。
  希爾妲一整路都以模特兒的姿態走路。
  「這頂帽子好漂亮,是你自己做的嗎?」
  我預期希爾妲會反唇相譏,說:「聽你這樣子,你是不是生病了啊?」沒想到她只是伸直了天鵝般的長頸子,驕傲地展示帽子,然後把頸子縮回去。
  「是啊。」
  昨晚我去看一齣戲,女主角被惡靈附體,每次惡靈借她的嘴說話,她的聲音就變得低沉有甕音,讓人分不出是男是女。嗯,希爾妲的聲音就像那個惡靈。
  她看著自己在閃亮櫥窗裡的倒影猛瞧,彷彿要分分秒秒確認自己仍存在著。我們之間的沉默如此深沉,我想我也有部分責任。
  於是,我找話題:「間諜羅森柏夫婦的事很可怕,對吧?」
  今天深夜,羅森柏夫婦就要被處決。
  「是啊!」希爾妲說。她的一顆心,就像以繩索套在手上織打出來的圖案,虛假浮幻,但這一刻,我終於觸到其中一條具有人性的繩索。然而,直到我們抵達一早就陰鬱如墳的會議室,等著其他人到來,她才繼續詳述她那句「是啊」所代表的意思。
  「世界上竟有這種人,太可怕了。」
  她說完後打了個呵欠,淺橘色的嘴巴張得偌大,形成一個巨大黝黯的黑洞。我出神地望著她臉龐後方的大黑洞,直到她那兩片唇相碰、開合,附身的惡靈冒出聲音:「我真高興他們快死了。」
  「來,笑一個。」
  我坐在潔·西辦公室那張粉紅天鵝絨的雙人座椅上,拿著一朵紙做的玫瑰,面向雜誌社的攝影師。我們來此見習的十二個人當中,只剩我還沒拍照。我企圖躲在化妝室裡,但沒成功,貝琪從門下縫隙窺見我的腳。
  我不想拍照,因為此刻的我很想哭。我不知道自己為何想哭,只知道若有人跟我說話,或者近距離看著我,我的眼淚就會奪眶而出,泣聲也會奪喉迸出,而且一旦開始哭,就會哭上一整個禮拜。我可以感覺到我裡面的淚水就像一杯盛得太滿但放得不穩的水,隨時可能會溢灑出來。
  這是最後一次拍照機會,接著雜誌就要送廠印刷,而我們也要踏上歸途,各自回陶沙市、比洛克西市、堤內可市、庫思灣市,或者所來自的任何地方。照相時我們得拿著小道具,來呈現出我們想成為的人。
  貝琪拿的是一根玉米,代表她想嫁給農夫。希爾妲拿著一個沒有五官、頭頂光禿禿的製帽用假人頭,意思是她想設計帽子,而朵琳拿的是一件繡金的紗麗,代表她想去印度當社工(但私底下她告訴我,其實她只是想要摸摸紗麗)。
  他們問我想做什麼,我說我不曉得。
  「喔,你一定知道的。」攝影師說。
  「她啊,」潔·西俏皮地說,「她什麼都想做。」
  我說,我想當詩人。
  於是大家四處尋找能代表詩的東西給我。
  潔·西建議我拿一本詩集,但攝影師反對,說這樣太過明顯,最好是某種能啟發詩興的東西。最後,潔·西從她的新帽子取下一朵長莖的紙玫瑰。
  攝影師調整他那些白熱的聚光燈:「讓大家看看你寫詩的時候有多快樂。」
  我的視線穿透潔·西辦公室裡雕有大片葉子的窗楣,望向遠方的藍天。幾朵奪目的雲朵從右飄向左。我的目光緊緊追隨著最後一朵雲。彷彿當它飄出我的視線,我也能幸運地隨它而去,離開這個世界。
  我覺得我有必要讓嘴巴的線條保持水準。
  「笑一個嘛。」
  終於,我乖乖地揚起嘴角,就像腹語師操弄的木偶,皮笑肉不笑。
  「喂,」攝影師不滿意,而且忽然有預感地這麼說,「你怎麼好像要哭似的。」
  被他這麼一說,我再也克制不住。
  我把臉埋入粉紅天鵝絨雙人座的椅背,將整個早上潛行在我胸臆的情緒徹底發洩出來,泣聲淒憐,淚水苦鹹,整個人如釋重負。
  我抬起頭時,發現攝影師不見了,也沒看見潔·西的人。四肢無力的我感覺被人拋棄,彷彿自己是一隻可怖動物所蛻下的皮。能擺脫主子是一種解脫,但主子離去時似乎也帶走了我的靈魂,以及所有它可以操控的東西。
  我在皮包裡翻找那個鍍金小盒子——裡頭有睫毛膏、睫毛刷、眼影、三支唇膏和一面小鏡子。鏡子裡那張臉看起來像長期慘遭毒打的人,隔著囚牢的鐵柵望著我。淤青腫脹,臉色不堪。這張臉顯然需要肥皂、清水和基督徒的寬容憐憫。
  我開始怯怯地塗抹這張臉。
  一會兒後,潔·西像一陣微風,步履輕盈地回來,懷裡抱著一疊紙稿。她真厲害,給我獨處的時間恰到好處。
  「讀讀這些,」她說,「你會輕鬆愉快一點。祝閱讀愉快。」
  每天早上,如雪花般湧進的稿件堆在小說編輯室,讓原本多到積塵沾灰的稿量雪上加霜。我相信在全美各地,每天都有人在書房、閣樓和教室裡偷偷寫作。假設每分鐘就有人完成一篇作品,那五分鐘就有五篇堆在小說編輯室的桌面上。一小時內就有六十篇疊在地板上。一整年下來……
  我的嘴角泛起微笑,看見半空浮現一篇清新的作品,右上角署名愛瑟·葛林伍德。我申請了一門名作家開設的夏日寫作班,希望這個月在雜誌社的見習結束後就能去上課。申請時要繳交一篇自己寫的短篇故事,由名作家閱讀,然後他會通知你是否夠資格參加他的課程。
  的確,參加這種課程的人數一定不會太多,不過我還是老早前就把小說交上去,但還沒收到回音。我有信心,回到家就會發現桌上躺著錄取信。
  我決定到時要以筆名把在課堂上寫的幾篇小說寄給潔·西,讓她跌破眼鏡。我想像有一天,小說編輯室的主編親自到潔·西的辦公室,將這幾篇小說放到她的桌上,說:「這幾篇是上乘之作。」潔·西看了之後,也有同感,全部採用,並邀請作者吃中飯,結果一到,發現作者是我。
  「真的啦,」朵琳說,「這個不一樣。」
  「說說看哪裡不一樣。」我冷冷地說。
  「他是秘魯人。」
  「喔,那一定又矮又胖,」我說,「而且跟阿茲特克人一樣醜。」
  「錯,錯,錯,親愛的,我已經見過他了。」
  我們坐在我的床上,置身在一堆亂七八糟的棉衣物、勾紗脫線的尼龍絲襪和灰色的內衣褲當中。朵琳已經勸了我十分鐘,要我跟藍尼的朋友的朋友去鄉村俱樂部跳舞,她還保證,這個男的跟藍尼上次那個朋友不一樣。但我明天一早八點要搭火車,我覺得今晚就該動手整理打包。
  況且,我有點想獨自在紐約街道上逛整晚,希望臨行前夕,終於可以感染這個城市的神秘和華麗。
  但我終究屈服了。
  最近這幾天,我愈來愈拿不定主意該做些什麼。好不容易下定決心要做某事,比如裝箱打包,最後卻只把那些昂貴但骯髒的衣服從抽屜和衣櫥拖出來,散置在椅子、床鋪和地板上,然後坐在那裡看著它們,茫然不知所措。它們似乎都有獨特頑固的個性,拒絕被我清洗、折疊、收妥。
  「都是這些衣服啦,」我告訴朵琳,「想到出去玩回來後還要面對這些,我就難受。」
  「那簡單。」
  滿腦子想著邀我出去的朵琳很有技巧地抓起一件件襯裙、長襪,以及那件細緻美麗、襯滿鋼絲的無肩帶胸罩——這是櫻草花背心公司送的禮物,但我一直沒勇氣穿上它——就這樣一件又一件,最後是那堆讓人不勝唏噓,每件價值高達四十美元的古怪衣服……
  「喂,那件留下來,我要穿。」
  朵琳從她手中那堆衣服裡抽出一片黑布料,扔到我的腿上,然後,把剩下的衣服像滾雪球那樣滾成軟軟的一大團,塞進床底下,眼不見為淨。
  我們來到一扇金色門把的綠色大門前,朵琳敲門。
  門內傳來拖著腳的步伐聲,還有一個戛然中斷的男人笑聲。隨即,有個穿著襯衫,一頭金髮剪成小平頭的高個男孩緩緩地開了條門縫,探頭往外望。
  「寶貝!」他高喊。
  朵琳偎入他的懷裡,我想,這一定是藍尼的朋友。
  我穿著黑色緊身小禮服,罩著流蘇懸垂的披肩,靜靜站在門口。我忐忑膽怯,沒抱太大期望,我甚至告訴自己:「我是來旁觀的。」應門的金髮男孩把朵琳帶進屋後,就將她交給另一個男人,這人同樣高個子,但膚色黝黑,頭髮略長,穿著無懈可擊的白西裝,襯衫是淺藍色,打著黃色的緞面領帶,上面還別著一個閃亮的別針。
  我目不轉睛直盯著那個別針。
  別針彷彿散發出一道強烈的白光,將整間屋子映得熠熠生輝,但一秒鐘後那道光就縮回去,剩下一顆露珠襯著金色的底。
  我向前挪一步。
  「那是鑽石。」有人這麼說,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我用指甲輕輕敲擊鑽石的光滑表面。
  「看來她第一次見到鑽石喔。」
  「給她吧,馬寇。」
  馬寇低下頭,將別針放在我的掌心中。
  別針璀璨奪目,隨著光線弄影起舞,好像仙境裡的小冰珠。我迅速將它放入我那隻鑲有假黑玉珠的晚宴包裡,然後環顧四周。眾人的臉龐空白如當下的餐盤,看起來甚至沒呼吸。
  「真幸運啊,」一隻幹硬的手圈住我的上臂,「今晚這位小姐就由我來陪,」馬寇眼裡的火花熄滅,轉為漆黑,「或許,我可以來提供一些……」
  有人呵呵笑。
  「……價值可比一顆鑽石的小服務。」
  圈住我上臂的那隻手緊緊一掐。「啊,好痛!」
  馬寇把手移開。我低頭看著我的手臂,一個紫色的大拇指痕映入眼簾。馬寇望著我,指指我的手臂內側:「看看那裡。」
  四個隱隱若現的掐痕。
  「知道我有多當一回事了吧。」
  馬寇那若有似無的淺笑讓我想起在紐約布朗士動物園逗弄過的那條蛇。我用手指輕拍牢固的玻璃窗,窗籠後方的蛇就張開它那宛如配有機械裝置的嘴巴,看起來真像在笑。然後,開始不停攻擊那扇它見不到的玻璃窗,直到我走掉。
  我不曾遇見憎恨女人的人。
  但我看得出來,馬寇這人是恨女人的,因為那晚滿屋子都是模特兒和小女星,他卻只注意到我。而他之所以注意我,並非出於善意,或許連好奇都說不上,而是因為我剛好被分派給他照顧。我就像一張紙牌,而這副牌裡的每一張在他看來都一樣。
  有個男人走向麥克風,開始搖晃手中的豆莢狀手搖鼓,聲音聽起來像南美洲的音樂。
  馬寇伸手要拉我起身,但我紋絲不動,堅持要喝完第四杯的黛綺莉酒(Daiquiri)。我以前沒喝過這種酒,不過既然馬寇點了,我就喝。我很感激他沒問我想喝什麼,所以,酒端來了之後,我沒說話,端起來猛喝。
  馬寇看著我。
  「不要。」我說。
  「什麼意思,不要?」
  「這種音樂我不會跳。」
  「別傻了。」
  「我要坐在這裡把酒喝完。」
  馬寇傾身靠向我,皮笑肉不笑,伸手一掃,把我的酒掃到棕櫚盆栽上,然後抓起我的手,那力道讓我別無選擇,只能跟著他下舞池,否則就等著手臂被扯斷。
  「是探戈。」馬寇拉著我走到舞客當中,「我就愛探戈。」
  「我不會跳探戈。」
  「你不必跳,我會帶你跳。」
  馬寇攬住我的腰,猛地朝他的方向一拉,讓我整個人貼在他白亮的西裝上,然後對我說:「想像快溺死的感覺。」
  於是我閉上眼,感受音樂如暴雨傾瀉在我身上。馬寇的腳往前一伸,抵住我的腳,我自然地後退一步。我整個人像被他吸住,手對手,腳對腳,亦步亦趨,隨他擺動,完全沒有自己的意志和知覺。跳了片刻後,我忍不住心想:「原來跳舞不需要兩個人,只要一個人會跳就夠了。」我任自己俯仰、搖擺,宛如迎風之樹。
  「我就說吧?」馬寇的氣息燒灼了我的耳,「你跳得非常好。」
  我開始明白為何痛恨女人的男人有辦法把女人玩弄於股掌中。這樣的男人就像神祇:刀槍不入,威力無窮。他們降下凡間,來去無蹤,不可捉摸。
  南美樂曲結束後,音樂暫歇。
  馬寇帶我走出落地窗,步入庭院。舞池那個房間的窗戶傳來光線和聲音,但幾碼之外就是一片漆黑,阻隔了所有聲光。在微弱的星光下,樹木和花草飄散出冷香。至於月影,遍尋不著。
  我們關上長方形的樹籬門,往外頭走。無人的高爾夫球場遼闊延伸,遠遠的彼端是幾處起伏如丘的樹叢。這鄉村俱樂部,這場舞會,以及這片只有一隻蟋蟀的草坪,給我熟悉的淒涼感覺。
  我不曉得自己身在何處,但肯定是在紐約的高級郊區。
  馬寇拿出一根細長的雪茄,和一個子彈形狀的銀質打火機。他把雪茄含在兩唇間,低頭靠近打火機的微弱火焰。他的臉,明暗對比強烈,看起來疏離陌生,飽經風霜,像個難民。
  我定睛看著他。
  「你現在愛著誰?」我說。
  馬寇沉默了半晌,只是張嘴噴吐藍色的氤氳煙圈。
  「太好了!」他哈哈大笑。
  煙圈擴散,稀淡模糊,在夜色中蒼白如幽魂。
  他接著說:「我愛我表妹。」
  我不感意外。
  「那你幹嘛不娶她?」
  「不可能。」
  「為什麼?」
  馬寇聳聳肩:「她是我親表妹,而且她看破紅塵,就要去當修女了。」
  「她美嗎?」
  「沒人比得上。」
  「她知道你愛她嗎?」
  「當然知道。」
  我頓住。那我就不懂他們之間有何阻礙。
  「你愛她,」我說,「但將來也會愛上別人。」
  馬寇把雪茄丟到腳底下。
  忽然,我覺得地面升起,輕輕撞了我一下,還有泥土擠過我的指縫。馬寇等我起身一半,就兩手抓住我的肩頭,又把我摔到地上。
  「我的衣服……」
  「哼,你的衣服!」泥漿滲流,爬滿我的肩胛骨,「你的衣服!」馬寇俯視著我,滿臉陰沉,還噴了幾滴口水在我的唇上,「你的衣服是黑色的,爛泥也是黑的。」
  話一說完,他立刻撲向我,彷彿要把我的身體擠入爛泥堆中。
  「要發生了,」我心想,「就要發生了。如果我這麼躺著,不反抗或什麼的,事情就會發生。」
  馬寇咬住我的肩帶,將我的緊身上衣褪到腰際。我看見我赤裸的肌膚發散出一抹幽微亮光,宛如一縷透明白紗,阻隔著兩個死對頭。
  「賤人!」
  這兩個字在我的耳邊轟隆作響。
  「賤人!」
  煙消塵散,一場戰役清清楚楚橫在我眼前。
  我扭動身體,用力咬他。
  馬寇把我壓在地上。
  「賤人!」
  我用銳利的鞋跟往他的腿狠狠鑽進去,他轉頭,撫摸痛處。
  我掄起拳頭,朝他的鼻子用力一揮,感覺像打中戰艦的鋼板。馬寇坐起身,我開始哭泣。
  馬寇抽出白手帕,摀住自己的鼻子。黝紅如墨的液體在白布上滲開來。
  我吸吮自己的指關節,嚐到了鹹味。
  「我要去找朵琳。」
  馬寇望向高爾夫球場的遠端。
  「我要找朵琳,我要回家。」
  「賤人,全都是賤人。」馬寇像在自言自語,「聽話的女人賤,反抗的一樣賤。」
  我捶打馬寇的肩膀。
  「朵琳人呢?」
  馬寇哼了一聲:「去停車場啊,去每輛車的後座找找看啊。」
  說完,他轉過身來。
  「我的鑽石還來。」
  我起身,摸黑找回我的披肩,準備離去。馬寇跳起來,擋住我的去路,然後不疾不徐地伸出手指去沾鼻下的血,在我的臉頰抹出兩道血痕:「我這血足以贖回我的鑽石吧。還給我。」
  「不知道在哪裡。」
  其實我很清楚,鑽石就在我的晚宴包裡。馬寇撲倒我時,晚宴包拋了出去,像一隻夜鳥飛入漆黑夜色中。我心想,或許我該先把他引開,然後再回來找手提包。
  我不曉得那樣大小的鑽石能用來買什麼,但我知道它一定很值錢。
  馬寇雙手抓住我的肩膀。
  「說,」他咬牙切齒地說出每個字,「快告訴我,不然我就扭斷你的脖子。」
  就在那一刻,我忽然什麼都不在乎。
  「就在我那個鑲有假黑玉的晚宴包裡。」我說,「你自己去爛泥堆找吧。」
  說完後我跑掉,任憑馬寇在黑暗中手腳並爬,以他那雙憤怒的雙眼尋找另一個更小的黑東西,拿回藏在小黑袋裡的發光鑽石。
  朵琳不在舞池,也不在停車場。
  一路上我始終躲在陰暗處,免得別人發現我的衣鞋沾滿了雜草,並用黑披肩遮住肩膀和赤裸的胸部。
  幸好,舞會已接近尾聲,賓客成群離去,走向停車場。我一輛一輛問,終於問到有輛車仍有空位,可以讓我搭便車到曼哈頓的市中心。
  在黑夜與黎明之間的朦朧時刻,亞馬遜旅館的屋頂露臺空無一人。
  我穿著有矢車菊圖案的浴袍,像個小偷似的,躡手躡腳走到女兒牆邊。牆高幾乎及肩,所以我從靠牆堆放的一疊折疊椅當中抽出一張,打開,爬上搖搖晃晃的椅子。
  一陣強風吹起我的頭髮。在我的腳下,城市燈火沉浸在睡鄉中,建築物暗黑下來,彷彿在追悼些什麼。
  這是我的最後一晚。
  我抓起我帶上來的那捆衣物,拉扯一片白布的尾端。一件伸縮布料的無肩帶襯裙猛然被我抽出——其實它早被我穿得彈性盡無。我揮舞著襯裙,彷彿揮旗求和,要求停戰,一次、兩次……風攫住了它,我放手任它飄離。
  一件白裳就這麼飄入黑夜中,緩緩下降,不知道最後會落在哪條街或哪個屋頂上?
  我繼續從那捆衣物裡扯出其他衣服。
  風兒用力一攫,但沒能抓住,就這樣,一襲狀似蝙蝠的黑影落到了對面閣樓的露天花園裡。
  一件又一件,我將衣服送給了夜風。灰濛天色中,破衣舊裳隨風飄逝,如同情人的骨灰,最終落在哪裡,我不得而知,但總歸是在紐約的黑暗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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