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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中美人 by 西爾維婭·普拉斯

2019-10-25 21:23

  炎熱異常的酷夏。間諜羅森柏夫婦就在這個夏天因洩露核彈資料給蘇聯遭到處決。而我,在這個夏天來到紐約,卻不知來這裡做什麼。我對處決這種事懵裡懵懂,但想到全身通電而死,就整個人不舒服,偏偏報紙上全是這件事。每個街角,每個瀰漫著花生和黴臭味的地鐵出入口,都有電椅處死的標題睜大眼盯著我。照理說這事與我無關,但我就是禁不住好奇,納悶電流竄遍神經,被活活燒死是什麼感覺。
  世上可怖,莫此為甚吧。
  紐約本身就夠糟,而這會兒不知從哪裡滲入夜裡的偽鄉村清潤氣息,不到早上九點,就如同美夢餘韻,蒸發得無影無蹤。巍峨高樓構築出都市版的花崗岩峽谷,谷底氤氳灰濛,猶如海市蜃樓。暑氣逼人的街道在陽光底下顫顫晃晃,車輛頂部熱得嘶嘶作響,灼灼發亮。燥乾如燼的塵土吹入我的眼睛,灌入我的喉嚨。
  不論是從收音機,還是在辦公室,我老是聽到羅森柏夫婦的事。他們盤踞在我的腦袋裡,甩都甩不掉。那感覺就像第一次見到屍體後的好幾個禮拜,屍首的頭——或者該說留在屍體上的那顆殘餘物——仍不停浮現我的眼前。早餐時從我的蛋和培根後面冒上來,也從巴帝·魏勒的頭顱後方浮出來。而我之所以會見到那具屍首,正是拜巴帝·魏勒之賜。那天之後沒多久,我就覺得自己隨身攜著一顆繫在繩子上的頭顱。那顆沒有鼻子的死人頭,就像一顆散發出酸醋味的黑色氣球。
  那個夏天,我察覺自己一定不對勁,否則怎麼會滿腦子都是羅森柏夫婦的事,要不就是成天想著我怎麼會那麼蠢,買下那些昂貴卻難穿的衣服,最後只能讓它們像一條條死魚軟趴趴地吊在衣櫥。還有我在大學期間累積起來的小小成就原本讓我很得意,怎麼一來到麥迪遜大道上成排的光亮大理石牆和櫥窗玻璃外,開心的情緒就消散於無形。
  照理說,我會在紐約享受大好人生。
  照理說,我會是全美成千上萬女大學生的羨慕對象。她們渴望像我一樣穿上那雙七號的漆皮鞋,驕傲地游走於城市四方。這雙鞋子是我有一天趁午休跑到高檔百貨公司布魯明黛(Bloomingdale’s)買的,當時還買了一條黑色的漆皮皮帶和黑色的漆皮手提包來搭配。尤其是我和另外十一個女孩短暫見習的時尚雜誌還刊登了我的照片,我想誰都會以為我肯定樂不可支。照片中的我穿著仿銀片質料的背心型上衣,下半身是一件宛如碩大雲朵的白紗大蓬裙,手裡握著一杯馬丁尼,在星空點點的露天屋頂上啜飲,身旁還有數位不知名的猛男相伴。這幾位擁有健美身材的年輕男子全是雜誌社專為這次拍攝僱用或借調來的。
  大家會說,瞧瞧美國,新鮮事無奇不有呢。一個在窮鄉僻壤住了十九年,窮到連一本雜誌都買不起的鄉下姑娘,竟然能拿獎學金唸大學,還一會兒得這個獎,一會兒得那個獎,最後甚至將紐約當私家車般駕馭悠遊。
  然而,其實我什麼都駕馭不了,甚至連自己都掌握不住。我像一輛無感覺的路面電車,顛顛簸簸地從旅館移動到辦公室,從辦公室移動到派對,再從派對到旅館,再到辦公室。或許,我該像多數女孩雀躍開心,但我就是沒這種感覺,有的,只是一種極度的靜和極度的空,像暴風眼,在周遭的喧擾哄鬧中,呆滯地被動前進。
  我們共有十二人住在這旅館。
  這十二人當中,有人以散文,有人以小說,有人以時尚文案贏得時尚雜誌社所舉辦的比賽,獎品就是在紐約市見習一個月。開銷全由雜誌社支付,除此之外還有各式優惠福利,比如芭蕾舞和時尚秀的門票,頂極沙龍的頭髮造型,針對個人膚質的化妝諮詢,而且還有機會跟我們有意效法的各行傑出人士見面。
  我手邊仍有他們送的一整套化妝品。這套化妝品適合棕眼褐髮的女孩,裡頭有一支橢圓形兼附小刷子的褐色睫毛膏﹔一小盒圓盤狀,只容指尖放入的藍色眼影﹔三條口紅,顏色從艷紅到粉紅。這些全裝在一個鍍金的小盒裡,盒蓋的一側還黏著化妝鏡。另外,還有一個塑膠製的白色墨鏡盒,盒子上鑲飾著彩色貝殼、金屬圓片和綠色的塑膠海星。
  我明白我們之所以有源源不絕的禮物,是因為廠商認為這是免費打廣告的好機會,但即便看穿這一點,我也沒辦法對這些禮物冷嘲熱諷。說實在的,這些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我可是收得心花怒放,雖然我把禮物收起來過好一陣子,但一等整個人恢復正常,又將它們一一拿出來擺在屋內各處。現在,我不時會塗塗那幾支唇膏,上個禮拜,還把墨鏡盒上的塑膠海星割下來送給小寶寶玩。
  就這樣,我們十二個人住在同一間旅館的單人房,同層同翼,一間緊鄰一間。這種安排讓我想起大學宿舍。在我看來,這間旅館上不了檯面。我認為,容許男女房客交錯住同層的旅館才像樣。
  而這間「亞馬遜仕女賓館」只招待女賓。住在這裡的多半是年紀跟我相仿的富家女。她們的父母要寶貝女兒住在不會被男人勾引欺騙的地方。這些女孩有的是學生——唸的都是專門培養高級秘書的貴族女校,如凱薩琳·吉布思學院(Katharine Gibbs College)之類,上課得戴正式的帽子,戴手套,穿長襪——要不,就是已從這類學校畢業,目前擔任各級主管的秘書。她們留在紐約,無非為了尋覓金龜婿,等著嫁給事業有成的男人。
  這些女孩似乎都覺得日子乏味無趣。我常看見她們在屋頂晒日光浴,用心維護去百慕達群島度假所晒出的古銅膚色,一邊塗指甲油一邊打呵欠,表情看起來無聊透頂。我跟其中一人聊過,她說,她厭倦了遊艇,厭倦了搭飛機來來去去,厭倦了聖誕節到瑞士滑雪,厭倦了巴西的熱情男人。
  我實在受夠了她們。她們讓我嫉妒到說不出話來。從出生到現在這十九年來,我不曾踏出新英格蘭地區,除了這次來紐約。這次是我人生的第一個大好機會,但我只是呆坐著,任憑機會像流水,從我指間嘩啦流失。
  我想,我的煩惱有部分來自朵琳。
  我以前不曾認識像朵琳這樣的女孩。她在南方一所貴族女校唸書,一頭耀眼奪目、閃閃發亮的蓬鬆白髮像一團棉花糖,圈住她整張臉。那雙藍眸如澄澈的瑪瑙彈珠,又硬又亮,刀槍不入。而那張嘴,永遠都掛著一抹訕笑。我說的不是那種惡毒的譏笑,而是一種被逗樂的神秘諷笑,彷彿周遭盡是蠢人,而她只要願意,隨時都能以他們為促狹對象,說出精彩的笑話。
  朵琳第一眼就特別注意我,讓我覺得我比其他人聰慧。她這人很有趣,開會時老喜歡挨著我坐,來訪的名流說話時,她會壓低聲音,在我耳邊說些諷刺的詼言諧語。
  她說,她學校裡的女孩很時髦,皮包都有跟衣服同布料的保護套,所以,每換一套衣服,就有相同布料的手提包可以搭配。這種對時尚的講究,讓我印象深刻。它代表的是奇炫細琢的糜爛生活,而這樣的生活方式,如磁鐵般深深地吸引我。
  唯一會讓朵琳提高分貝對我說話,是當她想催促我如期完成工作。
  「你怎麼滿頭大汗,在忙什麼呀?」朵琳懶洋洋地窩在我的床上,身上是一件蜜桃色的絲緞晨袍,手裡拿著銼板磨著被尼古丁熏黃的修長手指,而我則忙著在打字機上敲出先前採訪一位暢銷小說家的訪談稿。
  這又是朵琳與眾不同之處——我們穿的是上過漿的夏季棉質睡衣和鋪棉家居服,或者,可以充當海灘衣的毛巾布長袍,唯獨朵琳,穿的若不是半透明的尼龍蕾絲罩袍,就是會因靜電而黏在肌膚上的膚色晨袍。她身上有一股微帶汗味的奇特體香,讓人聯想到香蕨木。摘下香蕨木的扇形葉片,放在指間搓碎,就會聞到一股麝香味。
  「你知道的,老潔?西根本不會在乎你這篇稿子是明天交或星期一交。」朵琳點燃一根菸,鼻孔冉冉噴出的煙霧逐漸散開,迷濛了她的眼。「潔·西長得真是醜。」朵琳冷冷地說,「我敢打賭,她那年紀一大把的老公肯定得把燈全關了,才能親近她,否則非吐死不可。」
  潔·西是我的上司,我很喜歡她,雖然朵琳把她批評得一文不值。她不是時尚雜誌圈裡那種戴假睫毛、珠光寶氣、虛情假意的人,她有腦袋,所以即使粗醜如地痞,也不影響我對她的觀感。她會數種語言,還對這一行裡的優秀作家瞭若指掌。
  我試著想像潔·西脫下拘謹的套裝,拿掉午宴專用帽,跟她那肥老公上床的模樣,但實在難以想像。對我來說,想像別人上床就跟登天一樣難。
  潔·西想教我一些東西——我認識的每個年長女性都想諄諄教導我——可是我忽然覺得她們根本沒東西好教我。我把打字機的蓋子裝好,喀的一聲合上。
  朵琳咧嘴一笑:「聰明。」
  有人敲門。
  「誰啊?」我懶得起身。
  「是我,貝琪。你要不要去派對?」
  「大概會去吧。」我還是沒起身開門。
  從堪薩斯直接被請來紐約見習的貝琪有一頭輕盈彈跳的金髮馬尾,臉上總是帶著甜美端莊的笑容,就像「ΣΧ兄弟會的甜姐兒」那首歌裡所描寫的女孩。記得有一次,我們兩個被某電視製作人叫進辦公室。這個鬍碴青嫩,穿著細條紋西裝的製作人問我們有沒有什麼點子可以拿來做節目。貝琪一聽,開始暢談起她老家堪薩斯州的公玉米和母玉米,說得口沫橫飛、感人肺腑,連製作人都聽得眼眶噙淚,不過他說,真可惜,這些題材都用不上。
  後來,美容組的編輯說服貝琪,要她剪短髮,當模特兒拍攝一組封面。到現在我仍不時看見她在「魁北克的太太們都愛穿B.H. Wragge服飾」的平面廣告中露出迷人笑臉。
  貝琪老愛邀我和她那伙女孩一起做這做那,彷彿這樣是在幫我的忙。但她從不找朵琳。朵琳私底下都叫她「牛仔傻大妞」。
  「你要不要跟我們一起搭計程車?」貝琪在門外問道。
  朵琳對著我搖搖頭。
  「沒關係,貝琪,我待會兒和朵琳一起去。」我說。
  「好吧。」
  我聽見貝琪步履輕盈地踱向走廊另一端。
  「我們去看看吧,受夠了就離開。」朵琳說著把菸蒂按熄在床邊閱讀燈的底座上,「然後進城去找我們自己的樂子。他們在這裡辦的派對總是讓我想起學校體育館辦的老派舞會。真弄不懂他們幹嘛老喜歡找耶魯的來?耶魯的都很蠢唉!」
  巴帝·魏勒就是耶魯的學生,現在一想,我才發現他的毛病就是蠢。對,他是努力拼出不錯的成績,還曾經在鱈魚角跟一個叫葛萊娣的二流女侍交往過,但他這個人就是毫無直覺力。而朵琳有。朵琳有辦法說出我偷偷藏在骨子裡的每個想法。
  我們陷在戲劇開演前尖峰時間的車陣中。前面是貝琪一夥人坐的計程車,另有四個女孩坐在後面那一輛,我和朵琳的計程車就卡在中間。每輛車都動彈不得。
  朵琳看起來美呆了。她穿著無肩帶的白色蕾絲洋裝,拉鏈底下的緊身背心勒出纖細的腰身,胸圍和臀圍被襯托得更加惹眼突出。她撲了淡白色的蜜粉,古銅色的肌膚顯得光澤透亮,身上的香味濃郁得可比香水鋪。
  至於我,穿的是四十美元買下的山東綢緊身小禮服。一知道我成為幸運兒,可以到紐約生活一個月,我就動用一部分的獎學金去大採購,而這件小禮服就是戰利品之一。它的剪裁很怪,裡頭完全沒辦法穿任何款式的胸罩,不過無所謂,反正我瘦得跟小男孩一樣,身材平板,幾乎沒曲線。況且,在這種炎熱的仲夏夜,我喜歡幾近赤裸的感覺。
  然而,進城之後,我肌膚的古銅色就逐漸消退,看起來黃得像東方人,所以照理說我應該為自己的穿著和膚色感到倉皇不安,但跟朵琳在一起,我就忘掉這些憂慮,反而覺得自己聰明絕頂,睥睨群倫。
  有個男人朝我們晃過來。他穿著藍色的格紋衫,黑色的斜紋棉布褲,腳上那雙皮革牛仔靴的靴面有手工雕飾的圖案,半晌前就站在路邊一間酒吧的條紋遮雨棚底下,對著我們這輛計程車直瞧。我清楚地知道他是為朵琳而來的,所以不存任何奢想。他在靜止的車陣中穿梭,踅到我們這輛車前,以迷人的姿態斜倚在敞開的車窗上。
  「兩位美麗姑娘,良宵當前,為何獨自搭車?」
  他咧出大笑臉,露出潔白牙齒,活像牙膏廣告。
  「我們正要去參加派對。」我脫口而出,因為一旁的朵琳忽然呆若木雞,失神地撥弄白色蕾絲的皮包保護套。
  「聽來很無趣的。」男人說,「這樣吧,兩位跟我到那裡的酒吧喝兩杯,如何?我有朋友在那裡等著呢。」
  他朝雨棚底下那幾個穿著隨便、姿態懶散的男人點點頭。他們一直看著我們這裡,一見到他回頭瞥向他們,一群人吃吃竊笑。
  聽到那種自以為是的笑聲,我應該有所警覺,偏偏這時車陣出現移動跡象,我知道如果繼續坐在車裡,不出兩秒鐘,我就會開始後悔沒把握良機看看紐約的另一面,這一面可是雜誌社悉心安排的行程所見不到的。
  「如何,朵琳?」我說。
  「如何,朵琳?」那男人學我說,又咧出大笑臉。到今天我仍想不起他不笑時到底是什麼模樣。我看,這傢伙一定無時無刻不在笑。對他來說,這種笑容大概是再自然不過的吧。
  「嗯,好吧。」朵琳對我說。我們兩人打開車門,就在跨出去時,計程車剛好徐徐開動。下了車後,我們走向酒吧。
  忽聞一陣刺耳的煞車聲,緊接著是悶悶的兩聲,砰——砰。
  「喂!」我們那輛車的司機從車窗伸出頭,臉色鐵青,滿面怒容,「搞什麼鬼呀?」
  他緊急煞車,後面那輛計程車反應不及,追撞上去,車內的四個女孩被震得東倒西歪,掙扎著爬起。
  前來搭訕的男人哈哈大笑,把我和朵琳留在人行道上,逕自走回計程車,塞了一張紙鈔給司機。四周喇叭聲不絕於耳,吼罵聲此起彼落。我們看見雜誌社裡的女孩魚貫下車。頓時,一輛輛的計程車彷彿只載了伴娘的迎親車隊。
  「來吧,弗蘭基。」男人對他那群朋友的其中一人說道。一個臭著臉的矮個兒立刻出列,跟著我們進酒吧。
  弗蘭基這一型的男人,我看了就倒胃口。我脫鞋只穿襪時,都將近一百七十五公分高,所以跟矮個兒男人在一起,我得稍微彎腰駝背,臀部一邊高一邊低,好讓自己看起來矮一些。但這樣一來,我會覺得自己像跑龍套般蠢拙可悲。
  有那麼半晌,我奢想他們會依照身高來配對,這樣我就能跟一開始前來搭訕的那個男人——他起碼有一百八十公分高——走在一起,沒想到他緊挨著朵琳,看都沒看我一眼。我自顧自地坐在朵琳身邊,假裝沒注意那個弗蘭基就貼在我的肘邊。
  酒吧裡燈光昏暗,我幾乎什麼都看不見,除了朵琳。她的頭髮是白色,衣裳也白,整個人白得銀光閃閃,應該是吧檯上的霓虹燈投射在她身上造成的吧。我讓自己融入陰暗中,變成底片,而底片裡的影中人卻跟我素昧平生。
  「嗯,我們喝什麼呢?」男人咧著大笑臉問道。
  「我想來杯『古典雞尾酒』。」朵琳對我說。
  說到點酒,我實在沒轍,因為我連威士忌和琴酒都分不清,沒一次點到我真正喜歡的口味。而巴帝·魏勒和我認識的其他大學生又窮到買不起烈酒,要不就是對酒嗤之以鼻。真想不到有那麼多大學生不抽菸不喝酒,這種人全讓我給碰上了。巴帝·魏勒頂多只買過紅葡萄酒「多寶力」(Dubonnet),而這還是當他想證明醫學系的他也有審美品味時,才會這麼做。
  「我來杯伏特加吧。」我說。
  男人盯著我猛看,說:「要加什麼嗎?」
  我說:「不用,純的。我通常喝純的。」
  我怕一旦說要加冰塊、蘇打水或琴酒什麼的,會讓自己出糗,因為我曾看過伏特加的廣告,畫面上是一杯滿滿的伏特加,置於隨風飄舞的雪花當中,在藍色燈光下,伏特加澄淨如水,所以,點純的伏特加準沒錯。真希望有一天可以點到滋味甘美的醇醲。
  侍者上前來,由男人替大家點飲料。他一身牛仔打扮,身處這間充滿時尚感的都市酒吧,卻怡然自得,我猜想,弄不好他是個名人。
  朵琳默不作聲,只顧把玩軟木杯墊,最後還點了根菸,但男人似乎不介意,繼續看著她看。他那樣子就像動物園裡的遊客直盯著體型碩大的白色金剛鸚鵡,等它開口說話。
  酒送來了,我的伏特加看起來果然跟廣告裡的一樣,澄澈純淨。
  「你是做什麼的?」我問男人,試圖打破從四面八方湧上的濃密如叢林野草的沉默,「我是說,你在紐約做什麼?」
  男人極為緩慢地將視線抽離朵琳的肩膀,彷彿得費一番力氣才能不凝視她。「我是DJ,」他說,「說不定你聽過我呢,我叫藍尼·薛佛。」
  「我聽過。」朵琳忽然開口。
  「太好了,甜心。」男人說,突然哈哈大笑,「真是天助我也,原來我的名氣那麼大聲亮啊。」
  藍尼·薛佛意有所指地看了弗蘭基一眼。
  「那,你們從哪裡來?」弗蘭基問,倏然坐挺了身,「請問芳名?」
  「這位是朵琳。」藍尼的手滑向朵琳裸露的肩,緊緊攬住她。
  我很訝異朵琳泰然自若,彷彿沒意識到他的舉動。她優雅地啜飲手中的調酒,就這麼坐在黑暗中,成了一身白裳、一頭漂白金髮的黑女人。
  「我是愛莉·希金巴騰。」我說,「來自芝加哥。」瞎掰了這個身分,我安心多了。我可不希望今晚說的或做的一切跟來自波士頓的我扯上任何關係。
  「呃,愛莉,我們跳支舞,如何?」
  一想到要跟這個腳穿橘色麂皮矮子樂,身穿廉價T恤,還搭配鬆垮藍色運動外套的矮冬瓜跳舞,我就覺得可笑。若有什麼是我瞧不起的,那肯定是穿藍衣服的男人。黑色或灰色都行,就算褐色也可以,但藍色只會讓我發噱。
  「我沒心情跳舞。」我冷冷地說,轉身背對他,還猛地把椅子挪近朵琳和藍尼。
  現在他們兩個熟稔到彷彿相識多年。朵琳拿著細長的銀湯匙,每次舀起杯底的大塊水果,湊近唇邊,藍尼就發出呼嚕聲,作勢欲咬,想把湯匙上的水果給搶下來,那樣子簡直把自己當狗。朵琳被逗得咯咯笑,不停舀起水果來吃。
  我終於找到屬於我的飲料了。伏特加的滋味難以名狀,跟任何東西的味道都不一樣。灌下它,直驅胃部的感覺就像賣藝人在吞劍,我渾身充滿力量,神力無邊。
  「我得走了。」弗蘭基說,從椅子上站起來。
  這裡燈火熒弱,沒辦法看清楚弗蘭基的模樣,但我第一次清楚聽到他的聲音又尖又蠢。沒人理會他。
  「喂,藍尼,你欠我的東西還沒給唉。還記得你欠我什麼嗎?」
  我心想,大家素昧平生,弗蘭基這樣當著我和朵琳的面,提醒藍尼欠他什麼東西,不是很怪嗎?可是弗蘭基就這麼站在那裡,反覆叨念同樣的話,直到藍尼伸手掏口袋,拿出一大卷綠色鈔票,抽出一張遞給弗蘭基。應該是十元美鈔。
  「閉嘴,滾遠一些。」
  有那麼半晌,我以為藍尼也在叫我滾,但後來聽到朵琳說「愛莉不去的話,我也不去」。我真佩服朵琳,能把我的假名叫得那麼順口。
  「喔,愛莉會去的,對吧,愛莉?」藍尼說,對我使了個眼色。
  「我當然會去。」我說。弗蘭基這傢伙已經退縮到外頭的黑暗中,看來我只能跟朵琳黏在一起。況且,我也想把握機會開開眼界。
  我喜歡觀察別人身處緊要關頭時的反應,所以遇上車禍、街頭打架,甚至面對那些浸在實驗室瓶罐裡的嬰屍,我都會把握機會,停下來好好看個仔細,直到畫面烙印腦海,永遠難忘。
  要不是用這種方式,我不可能學到那麼多東西,所以就算因此受驚作嘔,我也不形於色,反而假裝我向來都是利用這種方式來增加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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