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偑 發表於 2011-4-10 15:39:14

本站總板規 (最後更新: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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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全站板規:
帳號及操作相關規範
1.禁止使用任何廣告文字或論壇管理群相近名稱註冊論壇帳號(違者帳號停權)

2.禁止使用拋棄式(臨時)信箱(Temporary E-Mail)註冊(違者禁止訪問)

3.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註3/遭禁止(限制)的帳號不列入此計算,因此若您的帳號遭鎖定(限制/禁止),則您可重新辦新帳號。

4.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註4/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詳閱標準說明

5.禁止利用論壇BUG、非正常管道獲取積分(違者積分歸0並且永久禁言)

發文及回文相關規範
6.請勿發廣告訊息、垃圾文章、推廣其它論壇或對該發文會員有任何利益的網站(違者禁止訪問)
*註5/廣告包含:程式販售、私服端口販售、外掛試用卡、付費外掛代理、外掛代購、外掛代售、外掛教學販售、改法販售、外掛販售、私服宣傳、他站宣傳 包含但不限於上述廣告行為
*註6/本條款適用於簽名檔、個人介紹、自定義名稱、聊天室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論壇範圍。

7.發文時必需發到指定的板塊且不能惡意灌水 (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7/連續惡意求助文、刻意拆分主題視同惡意灌水

8.求助文、懸賞文務必設定分類為「求助」(違者扣除發文積分)

9.廢文、廢話請勿收費,若收費文標題與內文不符視同詐欺(違者強制退款,最重永久禁訪)
例1: 標題:如何不被鎖帳號?  內容:手動就不會被鎖囉~
例2: 標題:外掛 使用者 請進  內容:現在 外掛很不穩定 還是覺得 手動 讚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3/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8/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11.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數據/修改改法更新不適用於本條款)(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10/收費5楓幣(含)以內因扣手續費後近乎無所得,故視同無收費
*註11/若檔案非常珍貴,在其它網站並無公開,那麼請您主動聯繫我們,我們審核通過後即可收費

12.禁止未經作者同意公開、轉發本站文章(違者視情況處分,最重永久禁訪)

13.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文】、非懸賞或交易文章請勿使用【回文僅作者可見】(違者撤銷功能設定)

14.禁止使用【非直接轉跳式短網址】、【速度過慢之賺錢免空】(違者代復原鏈結/本地化檔案,嚴重者刪除帖子)
*註12/冰楓短網址、BFFile免空除外

15.筆戰文請至「精神療養院 」發表,筆戰者限發一篇(違者相關文章會進行合併,若雙方採取法律行動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資料)

16.成人內容請發至「成人の花園」,並設置【閱讀權限】或【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17.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懸賞文超過兩個月不適用本條款)
*註13/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14/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註15/為避免會員刻意挖掘古文回覆領賞金,若懸賞文發表已超過兩個月則不適用本條款。(意即超過兩個月後才回答的答案我們不會協助強制給予最佳解答)
例4: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5: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18.懸賞問題若為板上收費文章問題,懸賞金額必須≧1,000楓幣且>原創文販售金額(違者刪帖並不退還懸賞款項)
*註16/若已購買原創文章則不限制懸賞金額(高級贊助會員、管理群等免付費查看會員組也不限制懸賞金額)
*註17/倘若回答內容會危害原創之權益,請務必設置「回帖僅作者可見」
例6:
A為懸賞者、B為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之原創發布者

B為發布改法之原創,價格2,500論壇幣
A懸賞楓之谷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2,500論壇幣(必須≧2,500)
更詳盡舉例請參考本文:https://bingfong.com/thread-118139-1-1.html



❗全站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行為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僅會刪除/撤銷/屏遮
❗管理群主、技術師:積分<0:撤銷管理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撤銷贊助會員

冰楓 發表於 2022-8-21 22:07:05

2022/08/21 22:07(GMT+8/Taipei)
更新板規13
原規則
13.【回帖僅作者可見】、【匿名發帖】功能請斟酌使用,非必要時請勿設置,若濫用本功能詐取論壇幣或隱瞞不利己之內容將嚴懲(違者撤銷功能設定,並扣除發帖積分;嚴重濫用者最重處以禁止訪問)
→非懸賞、收購類文章請勿使用【回帖僅作者可見】
→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帖】

更新後
13.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文】、非懸賞或交易文章請勿使用【回文僅作者可見】 (違者撤銷功能設定)

冰楓 發表於 2022-8-14 20:14:33

2022/08/14 20:15(GMT+8/Taipei)
刪除板規11、調整板規10以後的板規編號
原規則11.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 (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刪除文章)
*註9-1/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註9-2/轉發刪文條件請查閱本文175樓:https://bingfong.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91&pid=4480692

冰楓 發表於 2022-8-13 20:06:45

2022/08/13 20:06(GMT+8/Taipei)
更新板規11
原規則
11.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9/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更新後
11.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 (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刪除文章)
*註9-1/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註9-2/轉發刪文條件請查閱本文175樓:https://bingfong.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91&pid=4480692
刪文條件說明

觸犯以下規則時,我們將會刪除文章並扣除發文積分:

1.原軟體版權方檢舉 (註1)
2.下載空間提供者明確禁止轉發 (但若不同空間則不在此限)
3.檔案/程式內有標記僅分享OOO網站或禁止轉發標示 (註2)
4.文章內任何地方有標示禁止轉發 (註2)
5.板上已有發過相同文章 (只要同版本同功能都算)

註1:
符合DMCA申訴規範
若採外部方式破解(例如:提供註冊機、解碼器等)則不在此限

註2:
僅從本站文章中判斷(非從他站),因此若搬運時原封不動轉發則可能會遭刪除。

冰楓 發表於 2022-6-4 01:57:15

2022/06/04 02:00(GMT+8/Taipei)
板規編號更新、內容排版更新
以下為原始內容

1.對於造成本站癱瘓行為(EX:攻擊伺服器主機)本站將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2.請勿發廣告訊息、垃圾文章、推廣其它論壇或對該發文會員有任何利益的網站(違者禁止訪問)
*註1/廣告包含:程式販售、私服端口販售、外掛試用卡、付費外掛代理、外掛代購、外掛代售、外掛教學販售、改法販售、外掛販售、私服宣傳、他站宣傳 包含但不限於上述廣告行為
*註2/本條款適用於簽名檔、個人介紹、自定義名稱、聊天室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論壇範圍。

4.必須同意站方、管理員以及板主擁有在任何時間刪除、修改、移動或關閉任何主題與變更積分規則、用戶權限的權力

5.本論壇屬一個即時上傳空間,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

7.發文時必需發到指定的板塊且不能惡意灌水(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8.本站均不容許連續發出文章(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3/連續文章指相同主題,不同主題則不限)
*例1/相同主題舉例:[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1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2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3 ......

9.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4/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2/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16/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11.筆戰文請至「精神療養院 」發表,筆戰者限發一篇(違者相關文章會進行合併,若雙方採取法律行動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資料)

12.成人內容請發至成人の花園,並設置【閱讀權限】或【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13.禁止使用任何廣告文字或論壇管理群相近名稱註冊論壇帳號(違者帳號停權)

15.求助文、懸賞文務必設定分類為「求助」(違者扣除發文積分)

16.禁止利用論壇BUG、非正常管道獲取積分(違者積分歸0並且永久禁言)

17.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數據/修改改法更新不適用於本條款)(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5/收費5楓幣(含)以內因扣手續費後近乎無所得,故視同無收費
*註6/若檔案非常珍貴,在其它網站並無公開,那麼請您主動聯繫我們,我們審核通過後即可收費

18.廢文、廢話請勿收費(違者強制退款,最重永久禁訪)
例3: 標題:如何不被鎖帳號?  內容:手動就不會被鎖囉~
例4: 標題:外掛 使用者 請進  內容:現在 外掛很不穩定 還是覺得 手動 讚

19.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懸賞文超過兩個月不適用本條款)
*註7/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8/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註17/為避免會員刻意挖掘古文回覆領賞金,若懸賞文發表已超過兩個月則不適用本條款。(意即超過兩個月後才回答的答案我們不會協助強制給予最佳解答)
例5: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6: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20.連續惡意求助文視同灌水(違者扣除發文積分,嚴重者禁止訪問)

21.懸賞問題若為版上收費文章問題,懸賞金額必須≧1,000楓幣且>原創文販售金額(違者刪帖並不退還懸賞款項)
*註9/若已購買原創文章則不限制懸賞金額(高級贊助會員、管理群等免付費查看會員組也不限制懸賞金額)
*註10/倘若回答內容會危害原創之權益,請務必設置「回帖僅作者可見」
例7:
A為懸賞者、B為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之原創發布者

B為發布改法之原創,價格2,500論壇幣
A懸賞楓之谷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2,500論壇幣(必須≧2,500)
更詳盡舉例請參考本文:https://bingfong.com/thread-118139-1-1.html

22.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1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註15/遭禁止(限制)的帳號不列入此計算,因此若您的帳號遭鎖定(限制/禁止),則您可重新辦新帳號。

23.禁止未經作者同意公開、轉發本站文章(違者視情況處分,最重永久禁訪)

24.收費文標題與內文不符視同詐欺(違者強制退款並屏遮/刪文,最重永久禁訪)

26.【回帖僅作者可見】、【匿名發帖】功能請斟酌使用,非必要時請勿設置,若濫用本功能詐取論壇幣或隱瞞不利己之內容將嚴懲(違者撤銷功能設定,並扣除發帖積分;嚴重濫用者最重處以禁止訪問)
→非懸賞、收購類文章請勿使用【回帖僅作者可見】
→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帖】

27.禁止使用【非直接轉跳式短網址】、【速度過慢之賺錢免空】(違者代復原鏈結/本地化檔案,嚴重者刪除帖子)
*註13/冰楓短網址、BFFile免空除外

28.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註14/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詳閱標準說明

29.禁止使用拋棄式(臨時)信箱(Temporary E-Mail)註冊(違者禁止訪問)

30.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發/回文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31.管理群主、技術師:積分<0:撤銷管理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撤銷贊助會員


※本站隱私權政策請參閱:https://bingfong.com/privacy.php


冰楓 發表於 2022-6-4 01:54:49

2022/06/04 01:55(GMT+8/Taipei)
更新板規12

原規則
12.若發文內容不適未成年觀看請設置【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更新後
12.成人內容請發至成人の花園,並設置【閱讀權限】或【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更新板規30

原規則
30.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發/回文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更新後
30.全站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行為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僅會刪除/撤銷/屏遮
更新板規31

原規則
31.一般會員積分≦-1:永久禁言;巡查員&版主:積分<0:撤銷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禁止發言
更新後
31.管理群主、技術師:積分<0:撤銷管理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撤銷贊助會員
刪除板規8、20、24、25

原規則
8.本站均不容許連續發出文章(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3/連續文章指相同主題,不同主題則不限)
*例1/相同主題舉例:[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1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2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3 ......

20.連續惡意求助文視同灌水(違者扣除發文積分,嚴重者禁止訪問)

24.收費文標題與內文不符視同詐欺(違者強制退款並屏遮/刪文,最重永久禁訪)

25.找戰友、找公會等有關於遊戲徵人文請發至哈拉版(發至其他版塊視同錯版,扣除發文積分)
其他說明
A.板規8、20併至板規6
B.板規24併至板規18
C.板規25作廢

冰楓 發表於 2021-7-21 15:06:22

2021/07/21 15:06(GMT+8/Taipei)
更新板規19

原規則
19.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
*註7/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8/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例5: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6: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更新後
19.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懸賞文超過兩個月不適用本條款)
*註7/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8/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註17/為避免會員刻意挖掘古文回覆領賞金,若懸賞文發表已超過兩個月則不適用本條款。(意即超過兩個月後才回答的答案我們不會協助強制給予最佳解答)
例5: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6: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更新板規30

原規則
30.板規追溯期為期一年(發/回文日起計算一年),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更新後
30.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發/回文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冰楓 發表於 2021-1-9 11:39:19

2021/01/09 11:40(GMT+8/Taipei)
更新板規28

原規則
28.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註14/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

更新後
28.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註14/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詳閱標準說明

冰楓 發表於 2020-10-18 15:46:40

2020/10/18 16:00(GMT+8/Taipei)
更新板規17

原規則
17.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更新後
17.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數據/修改改法更新不適用於本條款)(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冰楓 發表於 2020-9-3 00:50:25

2020/09/03 00:50(GMT+8/Taipei)
更新板規22,本次更新僅新增說明,故本次不更新標題之[最後更新時間]

原規則
22.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1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更新後
22.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1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註15/遭禁止(限制)的帳號不列入此計算,因此若您的帳號遭鎖定(限制/禁止),則您可重新辦新帳號。
其他說明
意即若您的帳號變成[限制會員、禁止發言、禁止訪問],則您可以直接放棄舊帳號,重新辦一個新帳號。
但若您的舊帳號透過自助升級或懺悔恢復權限,則您必須選擇放棄其中一個帳號。

更新板規10,註解編號改為16,僅修改編號,無其餘修改

原規則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2/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4/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更新後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2/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16/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冰楓 發表於 2020-4-3 23:48:44

2020/04/03 23:50(GMT+8/Taipei)
更新板規11條

原規則
11.嚴禁蓄意筆戰、挑釁、攻擊、謠言散發(違者-10楓幣 -1威望,每則違規處罰一次,多則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取將直接以禁止訪問處分)
更新後
11.筆戰文請至「精神療養院 」發表,筆戰者限發一篇(違者相關文章會進行合併,若雙方採取法律行動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資料)
其他說明
因相關內容判定常惹爭議,不論如何處分都會導致會員質疑站方處理不中立,因此未來筆戰類文章將移至「精神療養院發洩板」,倘若雙方需提告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雙方資料,全權交給司法處理,不會偏袒。

冰楓 發表於 2020-4-3 23:39:24

以後板規更新記錄將會在回覆區顯示,不再顯示於主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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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板規已作廢-------

3.(2020/02/27 作廢)發言時請注重網路禮儀,嚴禁發表任何辱罵、猥褻、粗俗、毀謗、怨恨、恐嚇以及有關性別歧視或任何有可能造成違法行為的相關文章(違者-10楓幣 -1威望,每則違規處罰一次,多則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取將直接以禁止發言處分)

6.(2020/02/27 併入板規2)禁止惡意推廣其它論壇及其它對該發文會員有任何利益的網站(違者禁止訪問)

14.(2016/10/01 作廢)發表任何外掛程式請附上掃毒報告(APP.系統軟體不用),(未達到者扣除發帖積分)
(管理群組、技術師不在此限制內!)

a26728902 發表於 2014-5-2 13:15:40

小強13號 發表於 2014-4-29 23:30:54

hsiaoyao1027 發表於 2014-4-26 0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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